科普
搜索
当前位置:首页  →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

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

时间:2023-10-08 17:18:06人气:1162作者:缘来如此我要评论(0)

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

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日电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有关方面获悉,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、呼和浩特市副市长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今日自杀身亡。

另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道,8月1日,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、呼和浩特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到交管支队调研指导“智慧公安”建设工作,局领导云天平、苏万成、翟振鸿陪同调研。

李志斌副市长深入到交管指挥中心、车管所、驾考中心和金桥公安公路检查站等地,现场听取工作汇报,详细了解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措施,对交管部门“智慧公安”建设给予充分肯定。他指出,近年来,交管部门按照市局党委的战略部署,全力推进“大数据”战略和“互联网+”深度应用,努力推动“智慧公安”建设,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、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

李志斌副市长强调,“智慧公安”建设代表着未来公安机关的发展方向,要按照杨伟东副主席调研市公安局“智慧公安”建设时的指示要求和全市公安机关“智慧公安”建设现场会的部署,进一步推动警务变革、提升警务效能,努力促进警务机制转型升级。

李志斌副市长要求,要革新理念、对标先进,认真研究思考“智慧公安”建设方向趋势,学习借鉴各地创新经验做法,结合首府公安实际,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。要多点突破、融汇贯通,紧紧围绕公安大数据战略核心,推动各个业务系统横向联通、纵向贯通,形成具有首府特色的“智慧公安”建设格局。要深度应用、服务实战,以机制创新推动战法创新,促进各项建设成果在基层实战中落地生效,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。

李志斌副市长还就缓解交通拥堵、加强考试监管、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改善群众办事环境、强化公安公路检查等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。 市局交管支队、科信支队、大数据实验室、宣传科、治安管理支队、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。

简历

李志斌,男,汉族,1967年12月出生,山西朔州人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,1987年8月参加工作,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,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。

1987.08—2002.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石拐派出所民警、刑警队技术员、刑警队副队长、刑警队队长、副局长(其间:1998.08—2000.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)

2002.07—2006.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副局长

2006.05—2009.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党委副书记、政委(副处级)

2009.01—2009.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

2009.08—2011.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

2011.02—2012.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(正处级)

2012.12—2015.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(正处级)

2015.01—2015.1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
2015.12—2016.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

2016.01—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,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督察长

CopyRight2021年 【爱下载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3001350号-1

举报邮箱:aixaizai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