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1.赐予和剥夺。
2.奖励和惩罚。
赐予和剥夺;奖励和惩罚。
《左传·成公八年》:“七年之中,一与一夺,二三孰甚焉!”《荀子·王制》:“贵贱杀生与夺,一也。”《后汉书·符融传》:“三公所辟召者,輒以询访之,随所臧否,以为与夺。” 唐 韩愈 《孟东野失子》诗:“失子将何尤,吾将上尤天。女实主下人,与夺一何偏。”
决定;裁决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明元郭皇后传》:“值三主幼弱,宰辅统政,与夺大事,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。”《旧唐书·裴漼传》:“ 琰之 命书吏数人,连纸进笔,斯须剖断并毕,文翰俱美,且尽与夺之理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庆历二年》:“课吏民射,有过失,射中则释其罪;有辞某事,輒因中否而与夺之。”
取舍。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附会》:“谓总文理,统首尾,定与夺,合涯际,弥纶一篇,使杂而不越者也。” 唐 白居易 《论考试进士事宜状》:“虽诗赋之间,皆有瑕病,在与夺之际,或可矜量。” 宋 王安石 《议服》:“礼之所与夺,刑之所生杀,皆於此乎权之。”
得失。
《魏书·甄琛传》:“臣子所求,便为议上,都不復斟酌与夺,商量是非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广譬》:“与夺不汩其神者,至粹者也。” 宋 范仲淹 《答安抚王内翰书》:“尚有议论与夺,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,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?” 明 高启 《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》诗:“与夺得丧未足较,惟有一贫聊復尔。”
褒贬。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史传》:“立义选言,宜依经以树则;劝戒与夺,必附圣以居宗。”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称谓》:“爱憎出於方寸,与夺由其笔端。”
- 相关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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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给:赠~。~人方便。信件已交~本人。2.交往:相~。~国(友邦)。3.赞许;赞助:~人为善。4.等待:岁不我~(时光不等人)。5.姓。6.跟;向:~虎谋皮。~困难作斗争。7.和:工业~农业。批评~自我批评。参与:~会
1.强取;抢:掠~。巧取豪~。从歹徒手里~过凶器。强词~理。2.争先取到:~冠。~红旗。3.胜过;压倒:巧~天工。先声~人。4.使失去:剥~。褫~。5.失去:勿~农时。6.作决定:定~。裁~。7.(文字)脱漏:讹~。
与夺
与夺,汉语词汇。
拼音:yǔduó
释义:1、赐予和剥夺;奖励和惩罚。2、决定;裁决。3、取舍。4、得失。5、褒贬。
(来源:百度百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