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附前例。谓依前例量刑。
宋 司马光 《乞不帖例贷配札子》:“又既谓之特旨,当临时断在朝廷,若先令刑部帖例,朝廷依此施行,乃是轻重之权,返在有司也。”
1.服从;顺从:服~。2.妥当;稳当:妥~。3.姓。1.邀请客人的通知:请~。2.旧时写着生辰八字等的纸片:庚~。换~。3.(~儿)写着字的小纸片:字~儿(便条)。4.用于配合起来的若干味汤药:一~药。学习写字或绘画时临
1.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:举~。援~。2.规则:条~。3.按条例规定的;照成规进行的:~会。~行公事。
帖例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tiēlì,是指帖附前例。谓依前例量刑。
英语:Example
帖字在开头的词语
例字在最后的词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