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藏语音译词。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。多由大贵族充任。
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噶伦
即噶布伦。
- 相关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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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á
1.〔~伦〕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。2.〔~厦〕藏语“发布命令的机关”,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,由噶伦四人组成,一九五九年后解散。3.译音字。
lún
1.人伦:~常。~理。五~。天~。2.条理;次序:~次。3.同类;同等:不~不类。比拟不~。英勇绝~。4.姓。
噶伦
gé lúnㄍㄜˊ ㄌㄨㄣˊ西藏地方政府的内阁或阁员。噶伦系由一喇嘛、一俗官、二军事长官所组成。
也称为「噶布隆」、「噶布伦」、「噶隆」。噶伦
噶伦,官名。藏语音译,亦作“噶布伦”、“噶卜伦”。清规定:员四人,三品,为主持“噶厦”之官,总办西藏行政事务,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。民国与解放初期继续存在。解放初期,地方政府又增设助理噶伦、代理噶伦。1959年废。
(来源:百度百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