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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船骨折告旅行社获赔12万

时间:2023-09-12 11:52:39人气:969作者:丽丽我要评论(0)

乘船骨折告旅行社获赔12万

说到骨折很多人都不陌生,因此骨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疾病。那么你知道骨折如何治疗呢? 乘船骨折告旅行社获 李女士在泰国乘坐旅行社安排的游船前往珊瑚岛,上船时因脚踩到湿滑的坐垫而摔倒,致手腕部骨折,为此她将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旅行社则称,因旅游团成员抢座导致坐垫被碰到地上,故与他们无关。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,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李女士获赔12.8万余元。 原告构成十级伤残 2016年1月22日,李女士与被告旅行社签订《出境旅游合同》,参加被告组织的同年1月25日至2月3日的泰国8晚10天旅游团并缴纳费用4800元。2月1日,李女士在泰国乘坐被告安排的游船前往珊瑚岛旅游途中,因坐垫放在游船地上,她踩到湿滑的坐垫导致滑倒,造成左手骨折。事发当天,李女士在泰国医院就诊,经诊断为腕部骨折并住院治疗一天。同月3日,李女士随旅行团回国。 李女士之后起诉称,因船工工作失误、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导致她上船时不慎摔伤,并在当地医院救治。后经鉴定,其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,并需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。但被告除为原告垫付过在泰国手术期间的费用外,拒绝赔偿其他经济损失,故诉至法院,索赔近13万元。 被告被判赔偿12.8万 被告旅行社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,称事发时由于旅行团成员抢座,导致坐垫被碰到游船地上。而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完全能够判断踩在坐垫上是有危险性的,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被告成立旅游合同关系,被告作为旅行社应当承担安排旅程、提供交通等义务,亦应保障原告的人身安全。旅游过程中,原告在被告的安排下乘坐交通工具,被告即应承担相当于承运人的责任,即保证原告的人身安全。现原告因船舶地面有湿滑坐垫,导致原告受伤,被告无证据证明原告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,故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据此,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.8万余元。 骨折的原因

1.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,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,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。如车轮撞击小腿,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。

2.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、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,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,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,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。

3.积累性劳损 长期、反复、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,又称疲劳骨折,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、三跖骨及腓骨下1/3骨干骨折。 骨折的治疗

1.复位 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关系,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。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。

2.固定 骨折复位后,因不稳定,容易发生再移位,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,使其逐渐愈合。常用的固定方法有:小夹板、石膏绷带、外固定支架、牵引制动固定等,这些固定方法称外固定。如果通过手术切开用钢板、钢针、髓内针、螺丝钉等固定,则称内固定。

3.功能锻炼 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,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,促进骨折愈合,防止肌肉萎缩,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,防止关节粘连、关节囊挛缩等,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。 推荐阅读: 骨折病人吃什么好?注意4大禁忌 网红跳水粉碎性骨折骨折如何急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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