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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慢性肾炎

时间:2023-09-10 15:36:05人气:937作者:鱼有七秒忆唯有一段情/*我要评论(0)

妊娠合并慢性肾炎

妊娠合并慢性肾炎临床表现可多种多样,自无症状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到明显的肉眼血尿、水肿、贫血高血压或肾病综合征甚至尿毒症。下面就让康网小编来具体介绍一下吧。本病临床表现可多种多样,自无症状的蛋白尿或镜下血尿到明显的肉眼水肿、乏力、疲惫、贫血、高血压或肾病综合征,甚至尿毒症。临床上按照主要表现可分型如下:

1.普通型起病时可与急性肾炎相似,水肿、血尿及高血压均很明显,以后病情暂时缓解,或呈进行性恶化,多数患者起病时可毫无症状,经检查尿才被发现本病。尿蛋白大多在3.5g/24h以下;尿中常有红细胞,甚至少许管型;血压虽升高,但非主要表现。

2.高血压型蛋白尿可以少量,伴有高血压,血压常持续升高,临床表现很像原发性高血压(又称高血压病)。

3.肾病型此病的病理变化以基膜增生型为主。患者有显著的蛋白尿与管型及水肿,尿蛋白每天排出量在3~3.5g以上。血浆蛋白降低,白蛋白与球蛋白比例倒置,胆固醇升高。Kaplan根据患者临床表现严重程度分为3型:Ⅰ型仅出现蛋白尿;Ⅱ型有蛋白尿和高血压;Ⅲ型同时有蛋白尿、高血压和氮质潴留。

(1)KaplanⅠ型:患者仅有蛋白尿,病情较轻,妊娠对母儿影响较小,Ferris曾报道365例慢性肾炎患者获得活婴率为93%,孕产妇死亡率为零。

(2)KaplanⅡ型:有蛋白尿及高血压,肾功能损害较轻。妊娠期血压越高,妊高征发生率亦越高,对肾脏的危害亦越大。若收缩压≥21.3kPa(160mmHg),新生儿死亡率可达90%。

(3)KaplanⅢ型:除蛋白尿、高血压外,尚有肾功能损害或氮质血症。胎儿一般在孕28周前死亡,孕妇可在分娩后因肾功能衰竭而死亡。以上就是关于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临床表现的介绍,大家一定要掌握,知道了这些表现,对于我们预防和治疗都是极为有利的。扩展阅读: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治疗措施目前对慢性肾炎没有特效治疗药物,整个怀孕期间都应密切监护孕妇和胎儿,根据孕妇、胎儿的状况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,并根据孕妇的血压、尿蛋白、肾功能情况、孕周、胎盘功能及胎儿状况,综合决定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。

1、一般经过治疗,妊娠维持到三十六周时,可以根据病情考虑终止妊娠。此时胎儿已经成熟,分娩可使胎儿及早脱离不利的环境,同时也避免加重孕妇肾脏损害。

2、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者血压不易控制、肾功能减退时,在胎儿月龄较小时也应考虑通过药物促使胎儿肺成熟,以便及时终止妊娠。在怀孕三十三周以后,婴儿已有存活可能,如果这时出现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,应及时进行剖宫产,避免胎死宫内。

3、分娩方式:因怀孕合并慢性肾炎时胎盘功能低下的机会增高,需提前终止妊娠,而且宫颈多不成熟,胎儿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差,所以应考虑剖宫产。新生儿出生后因体质弱,一般需要做特殊护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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