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出北郭门行

作者:阮瑀 / 时代:魏晋

作品原文

驾出北郭门,马樊不肯驰。
下车步踟蹰,仰折枯杨枝。
顾闻丘林中,噭噭有悲啼。
借问啼者出,何为乃如斯?
亲母舍我殁,后母憎孤儿。
饥寒无衣食,举动鞭捶施。
骨消肌肉尽,体若枯树皮。
藏我空室中,父还不能知。
上冢察故处,存亡永别离。
亲母何可见,泪下声正嘶。
弃我于此间,穷厄岂有赀?
传告后代人,以此为明规。

作品背景

 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,本诗见于郭茂倩《乐府诗集·杂曲歌辞》,题下仅有阮瑀此作一首。大约是阮瑀学习汉代乐府而自制的新辞,取篇首的五字为题目。一日,作者驾车出城向北行驶,途中遇到一位被继母虐待而在亲生母亲坟头哭诉的人,作者询问其哭泣因由,于是作者写下该篇以警示后人。

译注对照

驾出北郭门,马樊(fán)不肯驰。我乘车驶出城的北门,马儿止步不愿前行。驾出北郭门行:《初学记》作乐府诗;在《乐府诗集》里属“杂曲歌辞”,是作者拟乐府自创新题诗,继承了汉乐府民歌反映社会现实的优良传统。驾:把车套在马身上。郭:外城,古代在城的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。樊:《初学记》作“行”,本指关鸟兽的笼子,转为止而不前。驰:车马疾行。

下车步踟(chí)(chú),仰折枯杨枝。我走下车来慢慢地行,抬手折下枯杨枝。步踟蹰:《初学记》作“少踟蹰”。步,行走。跨出一步为跬,再跨出一足为步。踟蹰,徘徊不进;犹豫。仰:抬头,脸向上,与“俯”相对。枯杨: 《初学记》作“杨柳”。枯,枯槁,草木失去水分或失去生机。

顾闻丘林中,噭(jiào)(jiào)有悲啼。回头听见丘林中,噭噭啼哭有悲声。顾:回首,回视。闻:听见。 丘:因地势而自然形成的土山。噭噭:悲哭声。啼:放声哭。

借问啼者出,何为乃如斯?向人打听时啼哭的人走出丘林,我问他为何哭的这样伤心。借问:询问。斯:此,这。

亲母舍我殁(mò),后母憎孤儿。他说“亲生母亲离开我死去了,后母又恨我这孤儿。殁:死亡。憎:恨,厌恶。孤:无父之称。

饥寒无衣食,举动鞭(biān)(chuí)施。又饥又寒无衣无食,动不动就鞭打我。饥:饥饿,吃不饱。寒:冷。衣:服装的通称,含上衣下裳而言。食:饭食。举:行动。鞭:占代一种竹制刑具。 捶:通“棰”,棒击。

骨消肌肉尽,体若枯树皮。骨瘦无肌肉,身子像枯树皮。

藏我空室中,父还不能知。把我关在空屋里,父亲还不能知道。室:房屋,住宅。

上冢(zhǒng)察故处,存亡永别离。我上坟地来看看母亲的坟墓,活着的和死去的永远分离了。冢:隆起的坟墓。

亲母何可见,泪下声正嘶。母亲怎么能看见我,我眼泪双流哭声嘶哑。嘶:声音沙哑。

弃我于此间,穷厄(è)岂有赀(zī)如今我被抛弃在这人世间,穷苦哪有止境?”穷:困厄,不得志。厄:困苦,灾难。赀:计算物品的价格或数量。

传告后代人,以此为明规。我记下这件事来传给后代人,要从这件事中深深地吸取教训。规:典范。

文学赏析

 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,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,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,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,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。

 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,语言质朴,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,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,行文质朴,生动感人。

 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。共可分为四个部分。

 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,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,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,以示事件的真实性。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,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。马的反常,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。但诗人还未察觉,他下车犹豫了一阵,等候了一阵,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,想鞭马前进。这四句是个引子,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,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。

  “顾闻”四句为第二部分,引出事件。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,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,诗人问啼者: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。这是事件的开端,写得很有层次,先闻哭声,再见其人,未知原因,故发疑问。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。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,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。

  从“亲母舍我殁”到“穷厄岂有赀”十四句为第三部分,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,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,写得如泣如诉,真情毕露,舒缓而有致,质直而可信。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。前八句为第一层,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。这几句话,是字字血、声声泪。后六句是第二层,写孤儿哭坟情状。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,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,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,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,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。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,生身的母亲,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,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。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,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,孤儿不能独立生活,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。这六句诗,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——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,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,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。

 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,是全诗的尾声。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,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,不要虐待孤儿。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,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,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。这种形式,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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