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遇诗三十八首·其四
作者:陈子昂 / 时代:唐代
作品原文
乐羊为魏将,食子殉军功。骨肉且相薄,他人安得忠。
吾闻中山相,乃属放麑翁。
孤兽犹不忍,况以奉君终。
作品背景
这是感遇诗三十八首中的第四首。传统说法认为这组诗是陈子昂年轻时期的作品,而近现代学者多认为它们不是一时一地之作,整个作品贯穿于诗人的一生,而作于后期的较多。各篇所咏之事各异,创作时间各不相同,应当是诗人在不断探索中有所体会遂加以纪录,积累而成的系列作品。其中其三、其三十五作于垂拱二年(686),其二十九作于垂拱三年(687)。
译注对照
乐羊为魏将,食子殉乐羊做了魏国的将军,吞食用儿子煮成的肉羹以追求军功。殉:通“徇”,求取。
军功。骨肉且相薄,他人安得忠。对待自己亲骨肉都如此刻薄,对待他人又怎么会尽忠?且:一作“尚”。薄:刻薄。
吾闻中山相,乃属放麑我听说中山国君的侍卫秦西巴不忍伤害小鹿,最后将其放走。吾闻中山相,乃属放麑翁:战国时秦西巴出于不忍,放掉鲁大夫孟孙猎获的小鹿。孟孙识秦西巴心善,将他聘为儿子的教师。后世用作选用仁人的典故。麑:幼鹿。
翁。孤兽犹不忍,况以奉君终。孤苦的小兽不忍加害,更何况侍奉君主后代。孤兽:指小鹿。犹:一作“且”。况:一作“矧”。奉:侍奉。
文学赏析
这是感遇诗三十八首中的第四首。传统说法认为这组诗是陈子昂年轻时期的作品,而近现代学者多认为它们不是一时一地之作,整个作品贯穿于诗人的一生,而作于后期的较多。各篇所咏之事各异,创作时间各不相同,应当是诗人在不断探索中有所体会遂加以纪录,积累而成的系列作品。其中其三、其三十五作于垂拱二年(686),其二十九作于垂拱三年(687)。查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