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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事

  • 詹事
  • zhān shì
  • ㄓㄢ ㄕㄧˋ

  • 词语解释
  • 引证解释

官名。

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詹事
  1. 官名。

    秦 始置,职掌皇后、太子家事。 东汉 废。 魏 晋 复置。 唐 建詹事府, 辽 、 金 、 元 置詹事院。 明 清 皆置詹事府,设詹事及少詹事,为三、四品官,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,备翰林官的升迁,无实职。 清 末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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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事

zhān shìㄓㄢ ㄕˋ

职官名。汉代皇后太子宫皆置詹事,后专为太子属官。掌管东宫内外庶务,历代相沿。唐高宗时改称为「端尹」,武则天时曾改称为「宫尹」,旋均复旧。

詹事

官名。詹,古时碑志亦作“瞻”。

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詹,给也。”詹事即给事、执事。秦始置,掌皇后、太子家中之事。

西汉相沿,皇后之官属及太子之官属均有詹事。东汉废。魏晋复置,历代相沿,为太子官属之长。辽金置詹事院,元亦置詹事院,或名储政院、储庆使司,变革不定。明清皆置詹事府,设詹事及少詹事,为三、四品官,其下有左、右春坊及司经局等。事实上只预备翰林官的升迁,并无实职,清末废。明孔贞运《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(袁可立)墓志铭》:“赐进士、通议大夫、协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、纂修先朝实录记注起居管理六曹章奏、较内书文华殿展书诰勅撰文、前右春坊右谕德左庶子掌南京翰林院事、经筵讲官、通家乡眷生王铎顿首拜书丹”。

(来源:百度百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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