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婉辞,指父母死亡。
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弃养
父母逝世的婉词。谓父母死亡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尊者、长者死亡。
唐 苏颋 《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》:“粤 景龙 二载孟夏之月,遘疾弃养於京 延康第 之寝。” 清 吴定 《答曹尚书书》:“念先人弃养八年,明公不忘旧好,施及於孤,古人之交,再见今日。”《痛史》第二十回:“先祖母病重时,不错,是回来过,但是先祖母弃养后,办了丧事,又出门去了。” 苏曼殊 《断鸿零雁记》第五章:“妾自生母弃养,以至今日,伶仃愁苦,已无復生人之趣。”
- 相关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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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ì
1.放弃;扔掉:抛~。舍~。遗~。~权。~之可惜。2.姓。
yǎng
1.抚育,供给生活品:~育。赡~。抚~。~家。2.饲养动物,培植花草:~花。~殖。3.生育,生小孩儿。4.抚养的(非亲生的):~子。~父。~母。5.教育,训练:培~。教~。6.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:~病。~心。~性。休~
弃养
qì yàngㄑㄧˋ ㄧㄤˋ父母逝世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长者的死亡。
唐.苏颋〈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〉:「粤景龙二载孟夏之月,遘疾弃养于京延康第之寝。」
弃养
弃养,动词,书面语。父母逝世的婉词。谓父母死亡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尊者﹑长者死亡。
(来源:百度百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