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旧时出卖房地产时,在契约上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原主可以赎回,这种契约叫活契。
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活契
出卖房地产时所立的,规定还可以赎回的契约。参见“ 活卖 ”。
- 相关字义
- 国语辞典
- 网络解释
huó
1.生存;有生命(跟“死”相对):~人。~到老,学到老。鱼在水里才能~。2.在活的状态下:~捉。3.维持生命;救活:养家~口。~人一命。4.活动;灵活:~水。~结。~页。~塞。5.生动活泼;不死板:~气。~跃。这一段描写
qì qiè xiè
1.证券,证明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关系的文书:~约。~据。房~。2.相合,相投:相~。~合。默~。~友。~分(fèn)(投合无间的情分)。~厚。3.用刀雕刻:~刻。~舟求剑。4.〔~机〕指事物转化的关键。5.刻的文字,近代
活契
huó qìㄏㄨㄛˊ ㄑㄧˋ房地产买卖契约上载明该房地产是可赎回的约定。
活契
活契是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的典当、买卖契约所课的税。契税源于东晋的输估。隋唐时废止。在宋代称印契钱。开宝二年(969年)开征,税契期限2个月。税率为交易额的2%,后增至4%、6%、10%,又附加勘合钱10文(后增至13文),每笔再加56文“分诸诸司”,总额高达16—17%。印契钱是宋代杂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此项税入,北宋末属经制钱,南宋初属经总制钱征收。
(来源:百度百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