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1.阿谀随顺。唐韩愈《答吕毉山人书》:“议虽未中节,其不肯阿曲以事人者灼灼明矣。”《明史·胡俨传》:“必能为董子之正言,而不为公孙之阿曲。”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四章第三节:“建武二十四年(48年),刘秀下诏重申‘阿附蕃王法’,凡阿曲附益王侯的,都要受到很严厉的处分。”
2.谓诬妄不实。《旧唐书·许敬宗传》:“敬宗自掌知国史,记事阿曲。”
3.偏袒回护。《魏书·高道穆传》:“若御史、司直纠劾失实,悉依所断狱罪之。听以所检,迭相纠发。如二使阿曲,有不尽理,听罪家诣门下通诉,别加案检。”宋苏洵《议法》:“唐之初大臣房杜辈,为刑统毫釐轻重,明辨别白,附以仁义,无所阿曲,不知周公之刑,何以易此。”
阿谀随顺。
唐 韩愈 《答吕毉山人书》:“议虽未中节,其不肯阿曲以事人者灼灼明矣。”《明史·胡俨传》:“必能为 董子 之正言,而不为 公孙 之阿曲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四章第三节:“ 建武 二十四年(48年), 刘秀 下诏重申‘阿附蕃王法’,凡阿曲附益王侯的,都要受到很严厉的处分。”
谓诬妄不实。
《旧唐书·许敬宗传》:“ 敬宗 自掌知国史,记事阿曲。”
偏袒回护。
《魏书·高道穆传》:“若御史、司直纠劾失实,悉依所断狱罪之。听以所检,迭相纠发。如二使阿曲,有不尽理,听罪家诣门下通诉,别加案检。” 宋 苏洵 《议法》:“ 唐 之初大臣 房 杜 辈,为刑统毫釐轻重,明辨别白,附以仁义,无所阿曲,不知 周公 之刑,何以易此。”
- 相关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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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用在排行、小名或姓的前面,有亲昵的意味:~大。~宝。~唐。2.用在某些亲属名称的前面:~婆。~爹。~哥。1.迎合;偏袒:~附。~谀。刚直不~。~其所好。2.大的丘陵:崇~。3.弯曲的地方:山~。4.指山东东阿:~胶。
1.一种韵文形式,出现于南宋和金代,盛行于元代,是受民间歌曲的影响而形成的,句法较词更为灵活,多用口语,用韵也更接近口语。一支曲可以单唱,几支曲可以合成一套,也可以用几套曲子写成戏曲。2.(~儿)歌曲:~调。戏~。小~儿
阿曲
3.偏袒回护。《魏书·高道穆传》:“若御史、司直纠劾失实,悉依所断狱罪之。听以所检,迭相纠发。如二使阿曲,有不尽理,听罪家诣门下通诉,别加案检。”宋苏洵《议法》:“唐之初大臣房杜辈,为刑统毫釐轻重,明辨别白,附以仁义,无所阿曲,不知周公之刑,何以易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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