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察孝廉,父别居。”孝、廉本来两科,后来合而为一,应是事亲孝顺、处事廉洁之人当选。这里复词偏义,重在讲“孝”。孝之最为基本的,就是奉养双亲。但这位被荐之人,竟是与父亲分居而住,就中国古代家庭观念来看,无疑是不孝之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