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词语解释
- 引证解释
指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。1949年公布的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,曾把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护公共财物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的公德。1982年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把其中的“爱护公共财物”改为“爱社会主义”。
引用文献或著作等作为论证根据解释五爱
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护公共财物的合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二四条:“国家提倡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护公共财物的公德。”
- 相关字义
- 网络解释
wǔ
1.四加一后所得的数目。见〖数字〗。2.姓。3.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。相当于简谱的“6”。见〖工尺〗。
ài
1.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:~祖国。~人民。他~上了一个姑娘。2.喜欢:~游泳。~劳动。~看电影。3.爱惜;爱护:~公物。~集体荣誉。4.常常发生某种行为;容易发生某种变化:~哭。铁~生锈。5.姓。
五爱
词语:五爱,【注音】:wǔài,【释义】:中国全体公民必须共同遵循的五种基本道德规范的简称。原指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护公共财物(1949年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第四十二条提出)。现指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(1982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二十四条提出)。是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。在学校教育中,实施这方面的教育称“五爱教育”。
(来源:百度百科)